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于2018年12月27日在深圳召开。
大会首先由林志副会长向大会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林志副会长在报告中指出,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第三届理事会紧紧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这个工作中心,突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加强会员培训”两个工作重点,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开展协会各项工作。
协会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之家,还需要进一步科学定位、积极作为,为政府、为社会、为企业、为广大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相信本次换届工作完成后,协会将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继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探索协会机制创新,丰富会员活动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价值,谋划和开创协会发展的新局面。
林志副会长向会员大会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协会将会继续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协会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让协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协会工作全局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推动协会工作更上一层楼。大会首先由林志副会长向大会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林志副会长在报告中指出,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第三届理事会紧紧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这个工作中心,突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加强会员培训”两个工作重点,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开展协会各项工作。
协会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之家,还需要进一步科学定位、积极作为,为政府、为社会、为企业、为广大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相信本次换届工作完成后,协会将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继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探索协会机制创新,丰富会员活动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价值,谋划和开创协会发展的新局面。
监事会成员孔涛代表第三届监事会做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审议了协会的财务情况和第三届理事会的履职情况,认为第三届理事会认真履职,勤俭节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协会副会长林志主持了会员大会选举第四届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仪式。
大会选举产生了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结果如下:
第四届理事会: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丰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立航货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华安太科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易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麦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律合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全员理事单位共同组成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
王强(深圳立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陈嘉兴(深圳市深泰明科技有限公司)
周丁华(深圳市韶华勉实业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共同组成协会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副会长单位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丰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投票选举刘碧为会长,林志为常务副会长及兼职秘书长。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投票选举王强为监事长。
选举结束后,新任会长刘碧部署今后工作任务指出,绝不辜负各位会员、理事的信任和重托,在未来五年里,在各位理事和会员的共同支持参与下,将带领新一届理事会班子,继续扎实推进工作,服务好会员。下一步,将继续拓展会员覆盖面,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继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相信在大家的支持和参与下,协会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