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由深圳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主办,深圳市法律顾问协会、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协办单位,在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投资促进局的指导下举办了2024年龙岗区外资政策宣讲会。市区级领导代表、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商协会及行业机构代表近50人参会。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隋昕原女士以外商投资准入与经营的生命周期为脉络,着眼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关切,针对现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等方面一系列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3月15日,深圳市第七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启动,本次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须于4月14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这也是《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今年1月19日正式施行后,深圳首次开展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会上,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杨航先生详细介绍了2024年《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度解读政策认定条件、申请流程等内容,并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给予独到的分析。在帮助企业完善申报准备的同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更好的用好用活惠企政策,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在深发展的信心。
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讲师、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股权法律事务部主任胡晓琳律师进行会议主题演讲,对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的修订亮点进行重点介绍,从公司法修订概况和新公司法八大亮点、出资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详解解读,并引入实际案例来说明实操方向。这次是《公司法》自1993年12月29日颁布以来的第二次大修,将影响到直接企业的经营节奏和实际运作。在内外资并轨的背景下,《外商投资法》设定的5年过渡期即将届满。公司法的最新修改,无疑是外商投资企业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话题。
现场气氛热烈,各方代表畅所欲言,就参会企业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为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提供实操性解决对策。活动获得参会企业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并且表示今后可以多开展此类活动,与企业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互动。